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在城市规划区内,凡应当绿化而没有绿化的裸露空地,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明确责任,限期绿化。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