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第二章 政府职责第十五条有效孙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孙水河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