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社会各界开展与朱子文化遗存有关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市、县两级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和德育教育基地应当发挥宣传教育功能,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