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第八条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是律师依法获准执业的有效证件,除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和吊销。律师因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服刑或者执行缓刑期间,应当停止履行律师职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收回其执业证书。刑期届满后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恢复执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