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律师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