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西海岸新区应当严格保护整体自然地理格局,加强对重点区域、景观轴带、生态廊道等的规划控制,构筑山海通透的生态格局。

西海岸新区应当严格保护海滨风貌,实施岸线永久性保护,加强岸线整理修复,推进生态海湾建设。

西海岸新区应当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完善保护措施,逐步恢复湿地功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