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第六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西海岸新区应当严格保护整体自然地理格局,加强对重点区域、景观轴带、生态廊道等的规划控制,构筑山海通透的生态格局。西海岸新区应当严格保护海滨风貌,实施岸线永久性保护,加强岸线整理修复,推进生态海湾建设。西海岸新区应当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完善保护措施,逐步恢复湿地功能。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