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第六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五条有效西海岸新区应当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保护海洋生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