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