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项目用地等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