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凡在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区域内从事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泉域水资源的活动,均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