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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通过稿)》/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有效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水上交通运输繁忙的水域、渡口、码头和事故多发水域设立水上交通安全技术监控设施,并予以标识和公示。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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