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第五章 组织保障第五十五条有效当事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援助;符合司法救助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机构应当提供救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