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探索建立中立评估员队伍,在医疗纠纷、不动产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咨询或者辅导,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