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有效建立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量化指标作为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