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体现智力劳动价值分配导向,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参与各方主体的利益。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