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可以设立若干职能机构,并可以根据发展需要,依法调整职能机构设置。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