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大江东集聚区应当推动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建立与大江东集聚区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