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产业促进和保障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大江东集聚区应当按照全市智慧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智慧城市发展部署的要求,建设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先进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企业经营等领域的应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