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大江东集聚区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大江东集聚区的规划和建设应当依法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大江东集聚区应当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加强对区域内湿地的保护。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