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第十四条已废止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大江东集聚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