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第十一条已废止大江东集聚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并纳入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报请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修改和调整的,由大江东集聚区管委会提出方案,征求萧山区意见后,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