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服务第十条有效公园和广场的用地范围与性质应当严格保护,非经法定的规划修改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