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港口条例/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港口岸线使用第六条已废止全省港口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编制,按照国家规定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公布实施。全省港口布局规划包括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内河港口布局规划。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