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湿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照规划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