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二十一条有效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评审制度。省、市(州)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库由历史、文学、艺术、民俗、宗教、医药、技艺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评审、认定、评估等相关工作。专家遴选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