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五章 技术权益第三十七条有效本市鼓励企业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