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服务机构第二十四条有效本市引导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依法成立行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提供信息、培训、咨询等服务,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规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与信用评价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