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也可以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市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