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八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应当对承包单位的维修、维护活动进行监督,不得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鼓励采取预测性维护技术以及其他先进技术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等进行安全维护。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