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服务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有关主管部门和组织开展信息对接、所内帮教、回访评估等活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