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其他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变更为社区戒毒。戒毒人员家属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回戒毒人员。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