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娜允镇人民政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