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