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申请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文件;(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明;(四)森林风景资源的景观照片、光盘等影像资料;(五)管理机构职责、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等情况的说明。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