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