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于公布后30日内报常务委员会备案。报送备案的规章包括备案报告、规章文本和说明。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