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三条已修改起草单位应当成立起草小组,并对任务、人员、时间和经费予以明确和落实。起草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起草任务,没有完成起草任务的,应当向立法计划的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