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宗教和谐条例/第四章 宗教与社会的和谐第三十一条已废止不同宗教信仰的公民之间、不信教公民之间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其它因素干涉不同宗教信仰的公民之间、不信教公民之间和各民族之间的婚姻自由。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