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八条有效高新区国库分支机构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规定运行和管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新区财政体制内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应当主要用于高新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环境改善。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