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高新区管委会应当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服务。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高新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