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依法保护高新区内组织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鼓励高新区内组织或者个人进行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并实施成果转化。对高新区内组织或者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及其转化,实行专项扶助。

鼓励高新区内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商标注册登记,注重产品质量提升,高新区管委会重点支持高新区内企业创建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鼓励高新区内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制定。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等知识产权与资本融合的金融服务业务。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