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专门委员会组成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对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讨论,征求意见,综合整理,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上报。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