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四章 治理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扶持政策,引导、支持林业生产经营者开展防治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