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镇设施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在城镇规划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登记规定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设置发布,按期消除。设置的广告应当内容健康、文字用语准确、位置适当,与城镇环境相协调。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防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户外广告的安全。地方法规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