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六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机构负责督促、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