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首先接到举报的住建部门、城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为首问责任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于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在三日以内移交法定职能部门管辖。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