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自治县城镇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