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业促进与发展第十二条已修改依法进入市场的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流转,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经营权有偿转让的收入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取得经营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照自治县旅游发展规划,进行经营、开发和建设。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