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自治旗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自治旗人民政府依照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章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苏木(乡、镇、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自治旗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苏木(乡、镇、矿区)人民政府编制。

自治旗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

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