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土地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自治旗人民政府要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本着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建设,照顾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处理对同一地块同时发放草原所有权证、草原使用证和林权证所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自治旗人民政府的处理意见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11月2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